教育部办公厅5月12日就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并严格执行。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细化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的办法和比例。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要科学确定普通高中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为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通知强调,各地要公示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未经公示的不得招生。要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各地要健全监督举报电话制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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