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2日公布《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高层次人才流动的规范化管理,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
为规范高层次人才有序流动,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高层次人才流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高校与人才的契约关系和法治意识,落实聘用合同管理;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流动,不鼓励东部地区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发挥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逐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人才流动协商沟通机制。同时,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实现人才资源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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