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近日,省卫计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强化疫情监测,落实相关制度,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及瞒报、迟报造成疫情处置不力、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问责。
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强调,各级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要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治管理机制,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制度,互通疫情监测和工作进展信息。疫情发生时,按照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的原则,果断采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聚集性病例要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按程序报告;对报告的散发学校结核病病例,要规范开展疫源追踪等工作,及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前进行预防干预。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落实学校肺结核病例的发现、治疗及休复学管理制度,将结核病检查作为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同时,强化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配足配齐医疗卫生设备,加强校医和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开齐开全健康教育课。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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